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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「點亮弱勢學子新視野」配戴近視眼鏡經費補助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雨揚慈善基金會補助計畫115學年度第1學期之案件收件日期至115年11 月15日止(以郵戳時間為準),申請條件注意事項:

 (一)補助範圍以配戴「眼鏡」費用為主,不包括隱形眼鏡。

 (二)請以學校為單位造冊協助申請,不接受個案自行申請。

 (三)補助以該會轉介至配合之大學眼鏡門市為優先(門市資訊詳申請表),若無法至配合門市配鏡者,請致電該基 金會告知審核小組原因,以利後續審核進行(電話:02- 8161-3904)。

 (四)符合資格以高中職以下學生為主(18歲以下)。

 

申請所需文件說明如下:

 (一)學校送件清冊。 

(二)個案個人申請表,一位個案需寫一張,請學校務必填寫 「單位意見或審核說明」欄。 

(三)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一年內之有效戶籍謄本影本(記事 不可省略)。 

(四)申請者之家庭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證明。

 (五)補助金發放之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(以個案姓名之匯 款帳户為主)。 

(六)學校視力檢查表或個案自行至眼科診所、眼科醫療院所 視力檢測不良之相關診斷資料。

 (七)基金會與大學光學集團合作護眼計畫配合門市之學生預 約單。(以合作配鏡門市為主,請先填寫預約單並與其 他資料一併送件至該會,若通過審核,將有專人與個案 聯繫預約配鏡時間等事宜)。

 (八)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曁同意書(同意將案例 故事化名放上官網分享及公開徵信)。

(九)申請者請親簽該會領據單送件申請。

 (十)待配鏡完成取得發票後,請郵寄配鏡費用之發票正本至 該會,待審核無誤後始得撥款,並請提供學子配鏡前、 後生活及學習狀況照片,以便往後主管機關審核備查之 需。 

 

該基金會審核小組確認申請資料及身份資格後,會進行訪 查、評估,審核通過將酌情補助金額(非發票全額) ,送 件資料無論通過與否,皆不主動郵寄退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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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29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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