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度志願服務貢獻獎開始申請囉!
獎項內容:
1. 志願服務貢獻獎狀乙紙
2. 志願服務貢獻獎品乙份
申請資格:
志工於本市累積服務時數在600小時以上
計算之起迄時間:自90年1月22日起至115年4月30日
並持有各服務單位開立之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
每人只限受獎一次。
請符合資格且尚未申請過的志工踴躍申請
欲申請的志工夥伴,請於4/30 12:00前先行向學校提出登記申請
登記時請告知 ~ 1.志工姓名2.服務組別3.連絡電話
登記申請~
1.輔導室資料組(#832)
2.或洽您服務於本校之行政組長(依您服務組別)
【提醒注意】本校只能開立於吉林服務的時數證明
若有在台北市其他單位服務~須由該單位分別開立績效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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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4') }} 1780-04-04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3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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