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(以下簡稱原民會)114年10月20日原 民教字第114004310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注重原住民學生多元智能適性發展,提升原住民學生在 各級教育的學習競爭力,促進自我實現,本計畫提供藝術、音樂、舞蹈及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等領域培訓經費及優 質學習環境。
三、相關申請資訊如下:
(一)申請條件:
1、培訓原住民學生團隊,原住民學生須達百分之七十以 上。
2、培訓原住民學生個人。
(二)申請原則:各校得申請團隊1案、個人1案,惟原民會僅補助1案。
(三)補助類別:藝術、音樂、舞蹈、原住民族傳統運動。
(四)檢附資料:申請表、計畫書、成員名冊、申請訓練類別 補助案,應附訓練課程表含教材、師資表及期間及歷年 辦理成果績效之相關證明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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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1-0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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