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參加資格:凡公私立中小學身心障礙者與一般學生(含應 屆畢業生),限每人1件且未獲獎之繪畫創作,且須無異議同意獲獎作品裱框參展。
參賽組別: (一)身心障礙組:1、國中組:7至9年級。 2、國小組:低年級1至3年級,高年級4至6年級。
(二)一般學生組: 1、國中組:7至9年級。 2、國小組:低年級1至3年級。高年級4至6年級。
檢附參賽辦法及報名表各1份,若有問題,請洽該協會執行 長劉先生,電話:02-27099961、2709673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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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2-2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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